意昂体育官网畢業生就業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經2022年5月9日職業發展中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經2022年5月9日研工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
第一條 結合《意昂体育官网畢業生就業管理辦法》及實際工作要求,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檔案在校的中國國籍畢業生,國際學生僅適用於第一章有關條款。
第一章 畢業生就業過程
第三條 生源信息核對
畢業生應當在擬畢業時間前一年的9月-10月完成生源信息核對工作,以納入應屆畢業生生源信息庫👮🏽♂️,作為辦理就業手續及編製就業方案的重要依據。
由本人登錄意昂体育(以下簡稱職業發展中心)主頁(),核對並完善相關信息。其中研究生將本人和導師簽字後的《意昂体育官网應屆畢業研究生生源信息確認表》拍照或掃描後,通過網站上傳,由院(系)初審🖼🚸,職業發展中心復審,通過後納入應屆畢業生生源信息庫🩳📲。
國際學生畢業生參考上述安排進行生源信息核對。
第四條 確定生源地
畢業生以高考時的常住戶籍所在地為生源地(當地政策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研究生入學前有工作經歷並已在工作地落實長期有效戶口的,可以以工作地為生源地。
第五條 確定畢業去向
畢業生應當按照學校當年度相關通知,登錄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入“畢業去向管理”欄目,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畢業去向,每名畢業生只能申報一個畢業去向。
畢業生的畢業去向分為簽約就業、國內深造🤷🏽、出國(境)深造👨🏽🦳、靈活就業和未就業五類🧑🏻🍳:
(一)簽約就業🧑🏫:取得工作地區戶口指標或獲錄從事國內博士後研究工作,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二)國內深造: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或考取研究生🙍🏿;
(三)出國(境)深造:國(境)外攻讀研究生🦻;
(四)靈活就業:除簽約就業外的其他就業形式,包含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用人證明👩🍼、赴國際組織實習任職🧑🏼🏭、自由職業🐦、自主創業五種形式;
(五)未就業🤵🏻♂️👨👨👧👦:擬繼續深造、待就業或不就業。
國際學生畢業去向填報類別僅包含就業、深造🤘、創業及其他,填寫去向單位及其所在地。
畢業生應當按照規定,確定畢業去向,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畢業生初次辦理就業手續時🙇🏿♂️,檔案應在校。
已登記畢業去向需要變更的,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條 變更就業年度
未按申請畢業年度如期畢業的研究生,應當在學校當年度上報就業方案前,填寫《研究生更改就業年度申請表》,到職業發展中心辦理就業年度變更手續。本科生就業年度變更以學校教務處數據為準😣。其中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應當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
未如期畢業的國際學生由職業發展中心直接從應屆畢業生生源信息庫中刪除其生源信息🚰。
第七條 就業手續辦理時限
自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簽發之日起滿一年後,職業發展中心不再為其辦理改派手續;畢業生畢業滿兩年後👨🏽⚖️,職業發展中心不再為其辦理派遣手續,僅辦理回生源地手續⛹🏻。
2001年及之前的畢業生,職業發展中心不予受理其就業手續辦理申請。2002年及之後的畢業生,畢業超過兩年且檔案在學校的,僅辦理回生源地手續🌒。
第二章 簽約就業
第八條 領取就業推薦表
《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下簡稱就業推薦表)是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並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申報其戶口指標的重要材料,由各院(系)統一發至生源信息庫中擬就業畢業生,每人一份🙄🧘🏽♀️,復印無效。本人應當妥善保管✌🏿,不得轉借或用於其他非法用途。
第九條 領取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證😜;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製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俗稱“三方協議”。就業協議書由北京市教委統一印製👨🏻😾,每人一份🧚🏼,復印無效🧑🏽🔬,不得轉借或用於其他非法用途。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簽約意向後🚼,取得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的錄用通知或《推薦表》下聯“用人單位回執”👨🏻🦽,上傳至職業發展中心主頁🙎🏽♂️,待審核通過後,按要求到所在院(系)就業主管教師處領取紙質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基本情況”欄並在“畢業生意見”欄簽字確認後🎬,將就業協議書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欄並在“單位意見”欄填寫意見並簽字🛌🏽、蓋章。
對於無獨立人事權的用人單位(即由上級單位統一管理戶口💂🏻、檔案♔,或需委托其他機構代管畢業生戶口🧑🏿🔧、檔案的用人單位),簽署就業協議書時應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簽字🥧、蓋章。
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署就業協議書後,應當登錄職業發展中心主頁維護畢業去向信息💞,所在院(系)在線初審,初審通過後鎖定去向信息🧑🏽⚖️,由本人將就業協議書及時返回至職業發展中心復審簽字🪠🧠、蓋章後簽訂完成。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均簽字、蓋章後的就業協議書視為生效。
畢業生應當在畢業年度內及時簽訂就業協議書。附加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作為就業協議書的正式內容🕺🏽。附加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與學校的相關管理規定相抵觸🧉。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方都應嚴格履行就業協議書,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完接收錄用手續後,就業協議書終止。
第十一條 解除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簽訂後(含僅學生👷🏻♀️、用人單位兩方簽訂的情況)不得無故解除。
解除就業協議申請、手續辦理以及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畢業生須在解約前向所在院(系)提交書面申請,並填寫《意昂体育官网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書登記表》(以下簡稱《解約登記表》),經院(系)批準並同意後🤽🏻♀️,方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解約👩🏼🦱,並請用人單位出具說明解約原因的《解約函》。
畢業生辦理解約手續須提交個人書面申請、院系審批後的《解約登記表》、用人單位《解約函》、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如遺失✥,須遺失方出具書面情況說明)🧘🏽♀️。職業發展中心收到以上申請材料後,將於一個工作日內給予受理意見,一旦同意受理則予以公示五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畢業生方可辦理後續就業手續。
違約責任方為畢業生的,職業發展中心不再受理其戶口、檔案凍結在校申請,學校同時取消其獲得畢業生相關榮譽的資格。
畢業生不得多次違約或惡意違約,對於二次(含)以上違約或惡意違約的畢業生🗿,職業發展中心不再予以辦理就業派遣手續,僅予辦理回生源地的就業報到證。情節嚴重者🦆,經報北京市教委批準,學校將其戶口😠、檔案退回生源地,不再負責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第十二條 遺失、更換就業協議書
因畢業生個人原因遺失等特殊情況需要補辦就業協議書🧕🙋🏿,且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仍然存續的,須由畢業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意昂体育官网就業協議書遺失補辦申請表》,經所在院(系)同意後,到職業發展中心進行復審🧕🏽。復審通過之日起,補辦申請在學校和其所在院(系)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無異議,畢業生方可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如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計劃解除或解除過程中的,須按解除就業協議書情況進行申請。
因用人單位或第三方單位原因遺失等特殊情況需要補辦就業協議書🈚️,且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仍然存續的,須由用人單位或第三方單位出具簽字、蓋章的書面說明🥐,應明確由用人單位或第三方單位遺失,畢業生可持此說明向職業發展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如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計劃解除或解除過程中的,須按解除就業協議書情況進行申請。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由於汙損💂♂️、簽約主體變更等特殊情況需要更換就業協議書的,但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仍然存續的,在畢業生和原用人單位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責任方出具簽字、蓋章的書面說明♞,退回原就業協議書,方可申請更換。如與原用人單位簽約關系計劃解除或解除過程中的🦸🏽♀️,須按解除就業協議書情況進行申請。如尚未簽訂♥︎,退回原就業協議書🦸🏼♂️,可直接更換。
如發現畢業生通過“遺失補辦、更換就業協議書申請”逃避辦理“解除就業協議書申請”手續的🤲🏿,職業發展中心將通報其所在院(系),同時暫停為其辦理就業手續,待本人妥善處理完畢後🪚,方可為其繼續辦理就業手續⛲️。情節嚴重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經報北京市教委批準,學校將其戶口、檔案退回生源地,不再負責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遺失補辦的就業協議書中🫰🏽,需註明“原用人單位”及 “原就業協議書遺失,此件為補辦”;
更換的就業協議書中🔭,需註明“原用人單位”。
第三章 靈活就業
第十三條 靈活就業畢業生,應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如實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並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院(系)初審💁🏻,學校復審通過後,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應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如下🪣:
(1)選擇“勞動合同”的畢業生,應上傳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完成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2)選擇“用人證明”的畢業生,應上傳用人單位出具的聘用證明或畢業生本人提供的工資收入證明、收入流水等其他證明材料👩🏽🌾,薪酬需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選擇“自由職業”的畢業生🍝,應上傳畢業生本人簽字確認的自由職業聲明;
(4)選擇“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如實體創業,應上傳創立企業的工商執照、股權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或上傳與孵化機構簽訂的協議或孵化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如網絡創業🦵🏽,應上傳網店網址、網店信息截圖和收入流水。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和用人證明的畢業生,如用人單位正在為其辦理應屆高校畢業生落戶指標手續🤵🏻♀️,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前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登記👴🏼,可申請 “將戶口、檔案凍結在學校”至畢業年度年底,學校為其暫緩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
第十五條 戶口、檔案凍結在校期間,職業發展中心只為其辦理與就業有關的手續,不為其開具與就業無關的各種證明材料。因出國(境)🏄🏿♀️、考研等需開具證明材料的,應當先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將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後由生源地有關部門開具證明材料。在畢業年份12月31日前仍未返校領取就業協議書的,學校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第十六條 赴國際組織實習任職的畢業生,可以申請將戶口👨🏿✈️、檔案保留在校兩年🀄️。兩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可視為應屆畢業生,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超過兩年的🚽,學校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二分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第四章 國內深造
第十七條 已獲推薦免試攻讀本校研究生資格的本科畢業生,無需辦理就業手續🕯。
第十八條 已獲推薦免試攻讀外校研究生資格或已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應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如實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並按要求上傳擬錄取名單、錄取院校調檔函或錄取通知書。由所在院(系)進行初審,學校復審。
第十九條 畢業去向為國內深造的畢業生🐸,錄取後提出不再攻讀的🧝🏿,應當持錄取單位招生部門出具的放棄入學證明材料原件😥,到職業發展中心僅限辦理回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就業手續。
第五章 出國(境)深造
第二十條 已確定畢業去向為出國(境)深造的畢業生👏🏻,應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如實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並按要求上傳國(境)外高校錄取通知書。經所在院(系)初審,學校復審通過後🎅🏿,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第六章 未就業
第二十一條 未就業的畢業生🔤,如實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經所在院(系)初審𓀈,學校復審通過後🍄🟫👨🏻🚒,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其後續就業手續一般由生源地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負責辦理。
第七章 派遣
第二十二條 職業發展中心按照學校關於畢業生離校相關工作安排,根據畢業生提交的畢業去向及相關材料編製就業方案,依據北京市教委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就業方案上報🫷,由北京市教委審定並簽發就業報到證。同時,職業發展中心將畢業生提交的檔案轉遞數據移交學校檔案館🚽;將畢業生提交的戶口遷移數據移交學校戶籍科🛬。
就業報到證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的簡稱❤️◽️,是由教育部印製,省級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證件,是辦理戶口遷移及檔案轉寄的依據。本人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復印無效,原件遺失不補。
第二十三條 就業報到證應當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應當由受托人持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及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領取。
第二十四條 畢業生應當持就業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二十五條 就業報到證遺失的🫠, 可按北京市教委相關規定辦理就業報到證遺失證明🚗。
第二十六條 改派
畢業生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後申請變更去向的,職業發展中心按照規定為其重新辦理就業手續。
簽署新就業協議書的🏉🫂,按照就業協議書相關規定進行派遣。
變更為國內深造的,應及時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由所在院(系)進行初審,學校復審。自行辦理戶口、檔案轉遷手續🌧。
變更為出國(境)深造、靈活就業或未就業的💪,應及時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經所在院(系)初審,學校復審通過後🏄🏻♀️,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畢業生應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到職業發展中心辦理改派手續。如已辦理就業報到證應當同時退回(含《就業通知書》)😫。
已在京就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調整工作的,無需辦理改派手續,應當按照人員調動程序辦理人事檔案轉接手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非生源城市就業
在非生源城市就業的畢業生,應當持當地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接收函或具有相應效力的材料辦理就業手續🏊🏿♀️。
第二十八條 已辦理二分手續的京外生源畢業生🧝🏽♂️,於畢業兩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可以申請辦理派遣手續🧑🚀;已辦理二分手續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離校後落實北京就業單位的,由家庭戶籍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就業報到證上一次性簽註就業手續。
第二十九條 定向生按照定向合同或有關政策就業👩🏻🎤。
第三十條 本轉專、結業、肄業或退學
本科轉專科畢業生➝、本科及研究生結業生,應當參與當年度就業。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可辦理就業報到證;在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仍未確定去向的𓀕🤶,在離校前應及時到職業發展中心主頁進行登記。經所在院(系)初審,學校復審通過後,統一為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以及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手續。
肄業或退學的本科生😠,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檔案由學校直接退回生源地,戶口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生源地🍩,學校不負責其就業相關事宜。
肄業或退學的研究生,按已有畢業學歷和就業政策可以就業的,🤵🏿🤾🏻♂️,可到職業發展中心申請辦理就業手續🧑🏻🚀,在就業報到證上註明“退學”;超過規定期限的🎅🏼,不再辦理就業手續。
第三十一條 畢業離校前經校醫院體檢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畢業生,可回家休養。一年內治愈的(須經學校指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可按下一屆畢業生就業;一年後仍未就業或無用人單位接收的,應當辦理回生源地就業報到證,將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自謀職業。
第三十二條 為促進大學生就業💃🧑🏿🍳,鼓勵大學生服務基層建設➜,國家及各地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專項就業政策🗞,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特崗計劃、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製度、吸納畢業生參加重大科研項目計劃、北京市社區工作助理項目、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等,學校將按照政策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第三十三條 為了鼓勵畢業生到國防軍工等單位建功立業和支持祖國西部、基層建設,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教學〔1997〕6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畢業生🙆🏼,經北京市教委批準,學校將其戶口、檔案遷回生源地,不再負責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一)自《報到證》簽發之日起,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去用人單位報到的👨🦼;
(二)報到後🧬,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或無理要求用人單位退回的;
(三)其他違反畢業生就業規定的。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細則由學生意昂体育注册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