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城三所研究生院自建院以來,三校應屆畢業研究生均未納入廣東省、深圳市本地高校應屆畢業生工作範圍,給我院畢業生在珠三角就業帶來諸多不便,2009年11月,我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牽頭起草了給廣東、深圳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部門的信函,希望大學城三校畢業生能夠享受本地高校畢業生待遇🧍🏻♂️,並聯合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和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共同簽署🏇🏽,經大學城管委辦上報相關部門,後經與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多次座談協商,終於近日獲得批復🌰:在大學城的三所研究生院可以享受深圳市本地高校待遇。
2010年6月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深圳市教育局聯合下發《關於將大學城畢業生納入本地高校就業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將大學城畢業生納入本地高校就業管理🕐,一👱🏼、我市出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以及舉辦各類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專項活動時,將大學城研究生院畢業生納入享受扶持、優惠政策的範圍。二🤦🏽、大學城研究生院畢業生在接收、人事關系代理🧺、檔案托管等方面,享受市屬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三、大學城研究生院畢業生在參加我市公務員🙎🏽♀️、職員招考(聘)時可享受與市屬高校畢業生同等的招考(聘)政策。此項政策的出臺將對我院畢業生在深圳就業帶來更多便利和幫助。(研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