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問題:
應屆生身份界定🧑🏿💼:以2016屆畢業生為例🔋,2016年1月、4月、7月🏊🏿♂️、10月畢業的學生🏂🏽,都屬於2016屆應屆畢業生。2016年12月31日以後🎤🉑,2016屆應屆畢業生變為往屆畢業生。
畢業申請💪🏼:2016屆畢業生請於2015年9月提交畢業申請。
延期:2016屆畢業生如果需要變更畢業年度(如延期到2017年畢業),請於2016年5月提交更改就業年度申請🦹🏿♀️。畢業年度內延期,如從2016年4月延期到10月🤦🏼♂️,不用提交更改就業年度申請🐟。
關於求職與戶口:
求職時間🏌🏿♂️:2016屆畢業生無論是1月還是10月畢業,招聘季都是從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2016年8月後👴🏿♻️,大部分用人單位將會停招2016屆畢業生,而開始新一輪的面向2017屆畢業生的招聘,所以請2016年10月畢業的學生🧏🏼♀️,積極參加2015年9月開始舉行的招聘會,盡早做好職業規劃。
關於入職:部分單位每年只有7月一次入職機會,如果申請10月畢業🧖🏽♂️,請提前跟用人單位溝通清楚,10月畢業後能否正常入職並解決當地戶口;同時如果申請1月畢業、4月畢業,可能也只能當年7月入職,畢業與入職之間有一個間隔期,請做好相應準備。
關於違約:在系統中違約信息會單獨記錄🛣,即使先申請變更年度再申請當年10月畢業,違約信息依然存在,依然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請不要存僥幸心理🧛🏼♂️。
一張圖解讀四次畢業:
